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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住建局关于潮州市2025年省住建厅主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1-05 11:25:34 本文标签:专项资金 资金分配 潮州市 主管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建〔2024〕88号)文件精神,省下达我市2025年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共368万元,结合各县(区)2025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及资金申请情况,我局拟定将该专项资金分配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小计

(万元)

分配资金

(万元)

分配单位

1

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2025-潮州市

368

84

潮州市住建局

2

100

饶平县住建局

3

15

潮安区住建局

4

169

潮州市公房服务中心

总计

368

368

该专项资金用于配租型保障性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筹集建设、发放租赁补贴、保障性住房配套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和维修养护,城市危旧房改造等相关支出。

按照省、市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现将专项资金下达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联系人:邱桂铭,电话:2231156,邮寄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南端建设大厦四楼住房保障科。

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25日

 

原文地址:https://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zfcxjsj/tzgg/content/post_39300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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