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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4-06-09 14:22:14 本文标签:城乡建设执法 

监督索引号53040000633300101000

玉溪市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与跨区域案件、重大案件和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审批监管职责范围内案件的查处;负责加强全市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拟订城市管理执法相关制度规范,组织开展全市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负责县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巩固深化“强转树”专项行动,统一规范了行政执法文书和执法程序,实现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记录,今年未发生城管执法负面舆情。二是全面履行稽查执法职责。1-10月,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领域共立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197起,处罚企业62家,处罚个人140人,罚款金额3,003,500.00元;立简易程序7,771起,罚款645,700.00元。三是抓好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牵头开展六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工作移交问题办理,结合市委巡察办移交问题8项,细化问题51个。目前,完成初核问题51个;初核转立行政处罚案3个;办结15个;抓好市委“三湖”保护治理机动巡察组反馈意见涉及招投标和执法稽查方面2个问题的整改。四是严格执法监督,强化执法资格管理,市局备案公示行政执法主体2个(市住建局和市人防办),持证行政执法人员117名,法制督查3人,依申请参与召开处罚听证会5场次,申请法院行政强制案件2件,行政复议2件,行政败诉和行政复议率为“零”。

2.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持续开展。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起住建部门负责建筑施工场地内扬尘治理,城管部门负责城市道路扬尘管控的工作模式,从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源闭环管理、建立完善建筑施工工地清单管理制度、严格施工场地扬尘管理、加强道路渣土运输管控、加强道路清扫保洁等方面明确工作要求。2022年10月底,全市共建立在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含停工)项目清单319个,全部纳入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范围进行管控管理。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推进标准化建设。加大对建设工程“六个百分之百”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2022年5月,各县(市、区)共梳理上报在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扬尘源)清单155个,制定应急减排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坚决把好建设工程“首”“尾”两个关键环节。三是严格监管力度,规范行政执法。市、县两级主管部门2022年累计对建筑施工及城市道路扬尘治理不到位的企业及个人罚款830,000.00元。加大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城市管理部门在中心城区采取轮班制,以蹲、守、堵、查的方式,到建设工地或设流动卡点进行检查。四是抓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反馈问题整改。2022年,市局相继印发《2021年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情况的通报》《关于对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专项督查发现问题通报的通知》等文件,督促各县(市、区)进行全面排查,对建筑工地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情况进行有效性核查,措施不到位的立即整改,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从2022年10月起至2022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和城市道路扬尘污染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全面公布了公布投诉举报电话18个,接受社会监督。

3.城市管理能力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扎实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具体牵头负责文明小区、文明设施创建工作,通过建立完善督促指导工作机制,对标对表定期分析创建成效,加强督促检查,共发出工作派单135个,已整改126个,9个正在整改落实当中。持续开展建筑施工围挡整治,围挡总面积6.92万平方米,已设置公益广告的3.53万平方米,达到51.00%以上,顺利通过五次模拟测评,测评成绩逐步提高,创建成效显著提升。二是不断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组织开展窨井盖、户外广告等城市管理风险排查整治,共计普查窨井盖214,498个,消除各类安全隐患6,350个;排查户外广告25,471个,整治1,808个,拆除1,508个。进一步理顺中心城区城市管理机制。牵头开展摸底排查,清理移交红塔区中心城区城市管理事项92项。三是加快推进智慧停车管理。建立完善制度措施,研究制定《玉溪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试行)》,加强智慧停车信息平台运行维护,接入数据停车位达112,406个。

4.烂尾楼和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等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全市锁定烂尾楼项目3个,已实现全部销号并复工续建。其中玉水金岸项目4月份畅通A、B区办证通道;全市59个房地产领域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全部完成化解,新天地项目于8月份畅通D区办证通道,9月29日万达广场开业。二是紧紧围绕持续清理存量、坚决遏制增量等清理整治重点任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通过印发工作实施方案、宣传动员、开展督导、通报、组织验收等一系列有效工作措施,截至目前各县(市、区)报告共累计排查1,488个小区,225,411户(宗),面积21,743,774.92平方米,发现违建4,873户(宗),面积152,028.18平方米,已拆除2,128户(宗),面积87,828.96平方米,2022年开展清理整治试点小区共29个,完成清理整治24个。三是印发《玉溪市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公开举报投诉渠道,通过多种方式转发养老诈骗宣传资料。截至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及销售场所、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养老”反诈宣传,检查、排查房地产项目累计179个,组织开展巡察违规在城市街面张贴宣传广告1077次,排查养老产品广告累计为10,529个,没有发现涉及养老诈骗虚假宣传。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本单位属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根据《关于印发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玉编办〔2019〕34号),未设立内设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玉溪市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本单位2022年度无收入,《收入决算表》为空表。

二、本单位2022年度无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三、本单位2022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四、本单位2022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五、本单位2022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本单位2022年度玉溪市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局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七、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八、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0-附表12)。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附表10-附表12)由主管部门统一公开,故(附表10-附表12)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0.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4300元,减少100.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3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0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4,300.00元,下降99.6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4,300.00元,下降99.68%;项目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为本年退休人员经费全部并入玉溪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0.0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0.00元,占基本支出的0.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100.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0.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94,300元,下降99.68%,主要原因为本年度退休人员全部并入玉溪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玉溪市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局资产总额1,200.00元,其中,流动资产1,200.00元,固定资产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6,50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6,2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0-附表12)。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附表10-附表12)由主管部门统一公开,故(附表10-附表12)为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40000633300101111

玉溪市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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