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长兴县农村人居生活改善提升工程--2023年度长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小浦镇高地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变更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该项目于2023年4月19日开标,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1.刘小辉在担任长兴县农村人居生活改善提升工程--2023年度长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小浦镇高地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经理中,因个人原因辞职,不能承担项目经理职责。在中标时无业绩加分,浙江长兴盛泓建设有限公司向长兴县小浦镇人民政府提出变更申请,建设单位已审核同意。
2.拟任项目经理周洋职业资格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 浙1332023202306620,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无在建项目,无业绩奖项加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确认拟更换项目经理业绩不低于原项目经理。浙江长兴盛泓建设有限公司承诺周洋为所有无在建项目负责人中业绩奖项最高的。
以上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内向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0572-6022736,邮箱:61468895@qq.com。
公示期从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8日,共5个工作日。
3673075-14183-52-建筑管理
来源地址:http://jsj.huzhou.gov.cn/art/2023/11/22/art_1229210072_589228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