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洛阳市西苑路等三条道路污水改造项目施工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08 13:01:29 本文标签:洛阳市 西苑 道路 污水 改造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西苑路等三条道路污水改造项目

1.2建设地点:洛阳市

1.3项目规模:

(一)西苑路污水改造

主要内容为:本次设计范围西起武汉路,东至天津路,现状管径D400—D700,全长2229.00m,自西向东排入牡丹广场污水管道。存在管道淤积、排水不畅、运行年限过长的问题。

(二)长安路污水改造

主要内容为:本次设计范围北起中州路,南至西苑路,现状管径D400,全长704.00m,自南向北分段排入景华路和中州路污水管道。存在管径偏小、淤积、运行年限过长的问题。

(三)中州中路污水改造

主要内容为:本次设计范围西起定鼎路,东至黄梅路,现状管径D400,全长762.00m,自西向东排入金业路污水管道。存在管径偏小、淤积、运行年限过长的问题。

1.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1.5招标(采购)项目估算总金额:1476万元

1.6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2.1申请单位须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进行登记;

2.2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注册类证书(含招标师)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3申请单位业绩要求:2020年以来,申请单位至少已完成1个500万元及以上类似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工作;

2.4拟任项目招标采购代理负责人业绩要求:2020年以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500万元及以上类似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工作;

2.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参与本次遴选:

(1)被依法取消经营资格的;

(2)被依法责令停业且在处罚期内的;

(3)财产依法被接管、冻结的;

(4)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资格证书的;

(5)被列入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公示中“重点监管对象”的;

(6)近两年因弄虚作假行为,受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参加遴选的情形。

2.6本次选择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遴选文件的领取:

时间: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5日

地点:洛阳市住建局407室。

方式:有意参与者,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洛阳市住建局407室领取遴选文件。

4、申请书的递交

4.1 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上午12点。申请书递交地点为:洛阳市住建局407室。

4.2 申请书应由申请单位的本单位人员亲自递交。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书,组织方不予受理。

5、评审和选择

5.1 组织方于申请单位递交申请书的当天,对收到的申请书按规定组建评审小组按遴选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选择评分最高分者作为候选人。

5.2 评审活动在有关监督部门现场监督下进行。

5.3 若候选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被投诉有造假行为及事实的,一经核实应立即解除合作,同时选择评分排名第二的作为本次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6、结果公告的媒介

本次结果公告在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单位:洛阳市城市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万众金融广场B座407室

联系人:贾女士

电话:0379-62275167

电子邮箱:csgxk407@126.com

来源地址:http://lyszjj.ly.gov.cn/index.php?c=article&id=22637